各位已婚朋友們,你們知道「夫婦免稅額是多少?」嗎?根據最新規定,已婚人士共同申報的免稅額高達 264,000 元。這意味著已婚夫婦可以扣除這筆金額再計算應繳稅款,大大減輕了你們的稅務負擔。不僅如此,如果還要供養家庭成員,例如子女、父母或祖父母,還能額外享有免稅額的優惠。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「夫婦免稅額係幾多?」以及如何善用這些優惠,為你們的家庭節省更多稅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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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婦免稅額介紹
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(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):
已婚夫妻應把握 264,000 元的夫婦共同申報免稅額,能有效減輕稅負。
適用條件
針對已婚人士,我國稅法規定了一項優惠措施: 夫婦共同申報免稅額為 264,000 元 。這項免稅額的設立,主要是為了減輕已婚夫婦的稅負負擔,並鼓勵夫妻共同納稅。此項免稅額適用於綜合所得稅的申報,包括薪資所得、執行業務所得等各類所得。當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時,即可適用此項免稅優惠:
- 夫妻均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。
- 夫妻同報綜合所得稅,且申報書上記載有雙方身份證字號。
- 夫妻無離婚或分居事實。
免稅額的應用
需要注意的是, 夫婦共同申報免稅額只能適用一次 。也就是說,若夫妻雙方均有收入,則只能由其中一方適用此項免稅額。此外,免稅額並非等於不需繳納所得稅,而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, 從夫妻雙方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264,000 元後,再計算應納稅額 。因此,夫婦雙方的所得若超過一定金額,仍有繳納所得稅的義務。
例如:假設李先生和王小姐是一對已婚夫婦,李先生的綜合所得為 600,000 元,王小姐的綜合所得為 400,000 元。則夫妻雙方適用夫婦共同申報免稅額 264,000 元後,應納稅所得額為 736,000 元(600,000 + 400,000 - 264,000)。最後,再根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。
常見問題
綜上所述,已婚人士可享有 264,000 元的夫婦共同申報免稅額。此項優惠措施可以有效減輕已婚夫婦的稅負負擔,有結婚規劃或已婚的民眾應妥善利用此項稅務優惠,節省稅務支出。